用第三只眼看齐允山“告状”

2008年2月29日,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行政赔偿调解形式,了结了承德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老齐

偿调解形式,了结了承德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老齐一次性付给原告齐允山各项费用5000元”。尽管没有宣判,

但还是在中国电梯行业引发了一次不小的“地震”,因为这场官司毕竟是中国电梯界的首例“民告官”,而且老

齐也注定要成为这场风波的中心人物……

 

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的两点建议
  承德市电梯协会8号文
  承德市电梯协会9号文
  依法保护政协委员履行职责
  致承德市质监局郭宝忠局长公开信

行政诉讼状
  法庭提问之一:关于电梯演练问题
  法庭提问之二:5月10日事件
  法庭提问之三:关于齐允山阻碍执法问题
  法庭答辩

老齐告状
老齐告状
老齐告状
老齐告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