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第三只眼看齐允山“告状” 2008年2月29日,河北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行政赔偿调解形式,了结了承德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老齐
偿调解形式,了结了承德市电梯协会秘书长老齐一次性付给原告齐允山各项费用5000元”。尽管没有宣判,
但还是在中国电梯行业引发了一次不小的“地震”,因为这场官司毕竟是中国电梯界的首例“民告官”,而且老
齐也注定要成为这场风波的中心人物……